2月12日清晨,縣法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汪劍云與行政庭副庭長呂曉紅便驅車到達寺前鎮(zhèn)洪畈村,將隨車攜帶的一袋子藥品交給了村民童某手中。
原來,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我縣發(fā)生以來,洪畈村按照上級黨委政府要求實行嚴格的村莊封閉式管理,該措施得到了村內(nèi)群眾的一致認可和積極響應,但由于封閉持續(xù)時間較長,患病人群無法外出購藥成為了一大難題。為破解這一困境,村黨總支書記抱著試試看的心態(tài)打通了駐村防控疫情的縣法院副院長汪劍云的電話。汪劍云在得知具體情況后毫不猶豫立刻動身前往周邊藥房購買藥品。但由于某些藥物屬于進口藥品,一般藥房沒有銷售,汪劍云只得徒步前往各個藥房尋購,在花費兩個多小時來到第8家藥店時終于買到了藥品。
作為縣法院黨總支書記,他率先垂范,積極作為,詮釋了共產(chǎn)黨人的初心。(杜賢龍)